馬修的故事:馬修是個服用利他林七年的青少年。他在2000年3月猝死。雖然他沒有心臟問題的病史,但是驗屍報告清楚顯示,他細小的微血管受損。醫檢師告訴憂心如焚的父母,健康的成人心臟大約350克。馬修的心臟卻重達402克。他的死亡證明寫著:「長期使用派醋甲酯(利他林)導致死亡。」
高劑量的利他林會產生和其他興奮劑相同的症狀,包括顫抖、肌肉痙攣、多疑:懷疑、不信任或害怕他人。
有一個17歲的年輕人用鼻子吸食搗碎後的利他林藥丸,亢奮了幾天不睡之後就瘋了,用斧頭把他父母給殺了,把他的兄弟姊妹砍成重傷。另外一個14歲的青少年,他從7歲起就開始服用利他林,他用棒球棍把另一位同學活活打死。
利他林會引起攻擊行為、精神錯亂,以及心跳不規律甚至死亡。
濫用利他林是犯罪行為
在美國利他林是受嚴格控制的藥品,濫用它會受到嚴重的刑罰。 第一次犯罪(即使你只是和朋友分享1或2片藥片)可處二十年的有期徒刑,及高達一百萬美元的罰金。
如果進一步導致嚴重傷害或死亡,則處以2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。如果是注射的話,則視作毒品罪行,會有更嚴重的懲罰。
「我了解到自己對安非他命感興趣因而成癮,是始於醫生開給我利他林。起初是每週末服用,後來變成天天使用。
「我開始產生幻覺,想像鳥在空中飛翔;孤單時,我感覺到有人和我在同一個房間中,我開始變得多疑。在一週內,我服用完朋友全部的迪西卷(Dexedrine)處方。接著,我又回頭使用利他林,從此就一直身陷其中了。
「我不大記得高三的事情,但是我記得自己深受憂鬱所困,無法理解為何我的學校表現越來越糟。 我幾乎無法畢業,也沒有上大學的計畫。
「在最後一刻,我註冊了當地的大學。在吸食安非他命這個念頭戰勝所有事物之前,大約有17天我能夠不碰毒品。我只上了一星期的課,被當得很慘。」——山姆